网站备案的重要通知

尊敬的网站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公布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不依法履行备案手续的而提供信息服务的网站将被处以罚款直至关闭网站。
    在这次备案工作中,我们发了多次通知,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有些网站没有收到我的备案通知;或者没有及时办理备案手续;或者已经申请了备案 ,并提交过来的资料不合格;或已经备案成功,但没有把备案号和备案证书按要求放到网站上。

    为了保证您的网站合法经营权利,请网站有关负责人马上与我们联系,并按以下要求来做:

1.在http://www.miibeian.gov.cn 注册一个用户名, 接着用收到的手机和邮件验证码,成功登陆该网站一次。
2.与我们联系确认资料是否合格,我们帮助正式提交申请。
3.正常情况下,20天以内,您的邮箱中将会收到备案成功通过的邮件,请按邮件的要求,把备案号放到网站显要位置。

办理流程

·登录www.miibeian.gov.cn点“注册”,点“我接受”,点“确定”
·用户名:填写一个你好记的用户名息服务的网站将被处以罚款直至关闭网站。
·密码:自己设
·再次输入密码:重复上次输入的密码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请选持你的省份
·联系人姓名:你的姓名
·联系人移动电话:写入你真实的手机号要验证
·联系人电子邮件:请写入有效的邮箱,要收验证码
·备注:可为空
·?验证码:输入右边显示的验证码-点注册,会提示“新用户注册成功”返回首页
·用户名:输入你刚才填的用户名
·密码:填入刚才设的密码
·验证码:输入右边的验证码。

进入以下页面

·手机验证码:输手机收到的验证码
·邮件验证码:输放邮箱收到的验证码。
·进入后点左边“ICP备案信息采集”再点下面的“添加”
·主办单位:填您公司名如果个人填您的姓名
·主办单位性质:选择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企业填工商注册码:***********个人填身份证:**************
·上级单位名称或投资者名单:如果有上级单位就填上级单位名称,如果没有填您公司名或个人名
·主办单位所在省:选择你的省份
·主办单位所在市:选择
·主办单位所在县:选择
·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单位地址或你个人地址
·网站负责人姓名:您的姓名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密码
·网站负责人办公电话:填个常用的电话
·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您的手机号码
·网站负责人EMAIL地址:您的邮箱   提示“下一步”
·网站名称:您的网站中文名称
·网站首页URL:您的网址
·所属接入服务提供者:在右边“查询”上面输入“中”字,然后点“查询”过会左边会出现很多单位,您点一下“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再点右边的“添加”
·网站接入方式:点“浏览”选择“虚拟主机”确定
·服务器放置地点:点“浏览”选择“上海SH”确定
·是否公通过IP访问:选择“否”
·网站域名列表:输入可以到达你网站的域名如:www.abc.com(加www)  abc.com(不加www)
·是否动态IP:静态
·使用IP的列表:请输入你的网站IP
·开设栏目是否涉及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内容:根据你网站的内容,普通企业网站选择其它,如果论坛请选择“电子公告服务”

·点“下一步”检查刚才填的,确定无误后点“提交”会弹出对话框,点“确定”

    为了保证您的网站合法经营权利,请网站有关负责人马上与我们联系,并按以上要求来做

正常情况下,20天以内,您的邮箱中将会收到备案成功通过的邮件,请按邮件的要求,把备案号放到网站显要位置